從挫折到啟發:督導是陪伴而非傳授

我們都曾任職於心理師與專輔教師這兩個角色,並在這兩份工作中經歷了截然不同的挑戰與限制。這些經歷不僅拓展了我們的專業視野,也讓我們深刻體會到,角色之間的轉換並非理所當然,而是一門需要用心學習的專業能力。隨著我們修習督導的專業課程,一個全新的角色——督導,也隨之加入了我們的職涯旅程。

傳統督導模式中的困惑與挑戰

助人者是一份極具特殊性的工作。在服務個案的過程中,通常需要有一位督導角色的陪伴。這不僅因為助人工作本身高度複雜,有時還可能因為不小心誤入盲區,而被個案的情境牽著走。督導在這個過程中扮演著雙重角色:一方面保障個案的權益,另一方面協助受督者提升專業能力,確保專業效能能夠被充分發揮。

或許是受臺灣教育文化的影響,我們在接受督導指導的過程中,常常會不自覺地以面對權威的心態來看待督導。那種感覺就像學生時期面對老師一樣,總是擔心自己哪裡做得不夠好、沒有達到預期,甚至會害怕辜負督導的期待。每一次提交錄音檔或逐字稿,就像當年交考卷一樣,心裡忐忑地等待著督導的批改與回饋。

同時,我們的學習方式往往是以『接收』為主,而非主動『產出』。我們會詢問督導該如何處理自殺個案、如何與個案討論通報案件,或者如何與系統進行溝通。當督導告訴我們可以怎麼做後,真正到了實務現場,情況卻往往與預期大相逕庭。這時心中不禁會浮現『怎麼跟督導說的不一樣?』的疑惑,而我們又將這些問題帶回去督導討論。於是,在督導的回饋與修正中,我們不斷經歷這樣的循環學習歷程。

督導一直以來都給予我們支持與溫暖的陪伴,細心地帶領我們理解個案的狀況。然而,這樣的過程有時讓我們感到一種「永遠無法達到督導所期望的那種境界」的困惑。儘管我們努力模仿、揣摩和嘗試,但似乎總是難以盡善盡美,這樣的感受讓我們覺得自己總是有不足之處。

我們認為擁有這樣虛心學習的心態並非壞事,但當我們開始進入督導的角色時,也會開始反思:「是否有不同的督導方式?」。

重新定義督導的角色

我們持續反思傳統以經驗傳授為主的督導模式,是否能夠真正滿足每一位受督者的需求。畢竟,每個助人者 的個性、風格與經歷皆不同,因此我們更期待採取「與受督者互為主體」的督導模式。在這樣的模式下,除了經驗的傳授外,我們希望能成為受督者的陪伴者與啟發者,促使受督者能在督導過程中探索並發現屬於自己的專業聲音。

與受督者互為主體」的督導模式意味著:

  1. 尊重個體差異:每位個人都具有獨特的背景風格,在符合專業倫理的規範下,我們更期待因材施教,幫助他們發揮個人專長,建立起自己的工作模式與風格。
  2. 建立信任關係:督導過程中常會有隱而未說的情況出現,而安全與信任則是消弭這些情況的重要基石。只有在建立了穩固信任的基礎上,受督者才能夠依著自己的速度坦然面對自己,勇於探索改變的可能性,進而在督導過程中有所成長與突破。
  3. 啟發式的學習:尋找答案是人的天性,但我們更希望透過提問與反思,協助受督者找到屬於他們自己的答案。
  4. 互為主體性:在督導過程中,督導者與受督者是共同學習的夥伴。我們不僅負責傳遞經驗與指導,也同時從受督者的反思與實踐中汲取新的洞察與啟發。透過這種互相交流與合作的過程,我們能夠達到彼此專業發展的共同進步,成為「共好」的夥伴。

從成為專業人士到成為自己

如今,回首我們自己的專業成長之路,這一路充滿了顛簸、迷茫與不知所措,也同時充滿了感動、欣慰、挑戰與突破。我們深知,在成為助人者的這段路上,『督導』扮演著至關重要的角色。若將專業發展比作一顆樹的生長,那麼督導的過程就像是扎根,為這棵樹提供穩固的基礎與養分,並影響著它未來的形狀與高度——這正是我們未來專業的樣貌。我們期望每一位受督者都能夠找到屬於自己的專業模式,成為一位擁有自己的助人者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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